网友来信:

小龙女:

您好!很高兴您能看到我的来信,客气的话我就不多说了,希望您能在百忙中给我们解答。

是这样的,我女儿今年25岁,她和她的男朋友是从大学时开始交往的,交往六年中双方的感情一直都很好,毕业后先后都被一家国企聘用了,工作和收入都比较稳定。另外,双方的父母也都在一个城市里,都有固定的工作,家庭条件还说的过去。

现在他们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男方家准备在城里买房做他们的婚房,问题来了:女儿想让男方在房产证上写上自已的名字,她的意思是:一是看男方是不是真心对待她,“考验”男方家的态度;二是她的几个女同学结婚时,老公家买房都写了女方的名字,如不写上自已她自已不好想。

当我们知道女儿这个心思后我们有些担心,怕为房产的事影响俩人的感情,所以也在开导她:别人家花了八、九十万给你们买新房,没让你俩出一分钱,你们应知足了;要看远点,你们的婚姻生活还长着呢,幸福生活要靠你们俩共同承担努力创造;不要为摸不着的“名分”、“面子”伤了双方的感情,感情没有了,有再多的东西又有何用,伤了感情的事是得不偿失的。

但反过来说,我们也感到小孩的想法有她的道理,我们很纠结,现在婚姻法新的解释出来了,很多人是不满意的,网上议论也很多,这里想请小龙女帮我们支支招:怎样处理好这件事,如何去开导好孩子。毕竟我们不愿小俩口为一个房子的“名分”这事而伤感情,严重的说给他们今后的生活留下阴影。谢谢您了!

世纪佳缘小龙女回复:

感谢您的信任。

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释出台,令不少婚姻陷入一种有趣的悖论。一方(在当下国情中多数是女方)心想:“如果你不给我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就说明你有异心,怕将来离婚我分你财产!”另一方(大多是男方)心里则想:“如果你想加名字,就说明你有异心,打算将来离婚分我财产!”

这样,可能本来没什么事的婚姻,反而闹出事来了。

那么如何走出这种悖论呢?唯一的方法,就是充分的诚意与相互信任。

在我看来,如果男方对您的女儿很有诚意,不等她讲,也会主动提出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如果男方没这个心意,强求加名,给人的印象是感情不纯粹,对财产有所图谋,这会为未来的婚姻埋下隐患。这一点,我非常同意您的看法,没感情要房子何用,为这个伤了感情得不偿失。

其次,即使男方很有诚意,也不一定能加成名字。因为房款是对方父母全额支出,男友自己可能也没什么话语权。男方父母对自己的财产安全自然会有所顾虑。

第三,“考验”感情,是很愚蠢的做法。以前收到过不止一封这样的信件,女孩想考验男朋友,于是用陌生QQ号加了男友,假扮另一个美女对自己男友暧昧,结果总是不出意料,男友如愿以偿地变心了——感情不是用来考验的,而是用来悉心呵护的。当您女儿想“考验”男方的真心和男方家庭的态度时,同时暴露的也是自己对感情的缺乏信任。让人家在自己没出一分钱的房子的房产证上写自己名字,借此证明对方的所谓诚意和自己的魅力,很霸道很无厘头,还有点撒泼耍赖。

在当下房价高涨的背景下,婚房的投资属性格外突出。为了分人房子去结婚离婚的女人肯定是少数,但是法律的目的是保护大多数人的正当利益,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释强调对婚前财产的界定和保护,并将离婚对婚前财产的侵害作为一种风险加以防范。它的直接影响是,今后婚姻中,未投资婚房的一方在离婚时的财产分配中将是弱势一方。

总之,我的建议是不要做这种愚蠢的“考验”,如果您女儿特别想在婚房产证上加名字,那就自己也出一份钱,变成名正言顺的出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