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是一个上门女婿,妻子是二婚,还带着一个十岁的儿子。新婚之后不久两个人感情非常好,白天晚上都腻在一起。但是渐渐的妻子对自己的态度慢慢发生了转变。最近妻子表示要跟儿子睡在一起,就把陈先生赶到了客厅。
对此,陈先生的妻子表示,之所以分居,是因为丈夫不行。结婚之前,自己就跟丈夫,约法三章。第一,要对自己的儿子好,要把自己的儿子当作亲生儿子看待。第二,生活要有规律,不能抽烟,不能喝酒,第三要孝顺自己的母亲。当时陈先生全部答应了自己,所以才会选择跟他结婚。但是结婚以后,一天天的时间过去。陈先生不仅抽烟,而且喝酒,对自己的儿子也不用心。也不孝顺老人,家里的家务活也不会帮忙干。陈先生的妻子表示,这样的上门女婿不要也罢。
对此,陈先生表示,自己之所以开始染上烟酒是在妻子跟自己分居之后,陈先生觉得夫妻两个人分床睡,怎么还能算夫妻?难道就因为自己是上门女婿就得忍受这些吗?陈先生表示自己确实违反了约法三章,自己以后会好好悔改,争取取得妻子的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