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哥和陈大姐已经结婚二十多年了,两个人从结婚刚开始就一直吵架,因为性格的原因,两个人婚后频繁的争吵,但是两个人还是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尽管如此两个人性格不合的原因实在是太过于明显了,于是两个人最后只能走向了离婚。离婚是陈大哥主动提出来的,当时陈大姐也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并不快乐,于是一下子就同意。虽然两个人离婚了,但是两个人还是住在同一套房子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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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两个人的房子是双方都有出钱的,所以两个人对这个房子拥有共同的使用权,两个人居住在同一个房子里面,陈大哥也跟陈大姐表达过相复合的意思,但是没有得到陈大姐的同意,陈大姐的性格是一根筋的性格,认准了一件事情就不会改变,她觉得既然丈夫想要跟自己离婚,那么两个人就没有在一起的机会了。就这样两个人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十年,尽管住在同一套房子里面,但是两个人几乎没有交流。直到有一天,陈大哥从外面带回来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比陈大姐长得年轻漂亮,陈大哥就这样没有打一声招呼就带着自己的新欢住进来房子里面。起初陈大姐觉得两个人离婚了,那么陈大哥重新再找一个女人就跟自己没有什么关系了,但是让陈大姐受不了的是自己天天要看着这两个人秀恩爱,最后陈大姐提出了要分割房产,最后只得到了陈大哥十万块钱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