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我们不要挑剔,就像吃饭不要挑食一般。而我们现代人的婚姻理论或者婚姻观就是违反这一条的。因为它的基础是爱情。就像说饮食的基础是美味,而不是营养,要怎么好吃怎么来,而不是怎么健康,怎么营养,怎么吃。

  因为现实中爱情是飘忽不定的。很多人一开始明明相爱,而最终却相勿相恨相离。很多爱情刚开始轰轰烈烈,最终却平平淡淡。一些人原本不相爱,后来却爱的死去活来。很多人刚开始爱的死去活来,而最终却分道扬镳。所以爱情很不稳定,它本身有一个动态的变化。

  而关于爱情是婚姻的基础的言论来自于近现代。在解放前我们广大的中国地区,民俗还是父母之约,媒妁之言。虽然新文化运动,早在清末已经开始宣传,但也只是少数文化人之间的事儿。连鲁迅胡适等都不能免俗。当然鲁迅最终还是打破了旧的习俗,再次娶妻。可是以前中国人的观念中,其主流思想爱情并非是婚姻的基础。

太理想化的爱情,就像婚姻的牢笼〖前篇〗

  当爱情引入我们的婚姻观中的时候,应该说这是一种进步,它是从人本主义出发的。它赋予了个体更多的自由和权力。从意识形态上打破了部分权威,解放了人性。可是现金的东西,不一定适合每一个人。而生活过得好与坏也不是说你思想是否先进来决定的。而过于强调先进过进步性,会造成对个体太高,或太严苛的要求,而过高的要求其实更不人性。会让人无法适应,并脱离现实。本来还可以应付生活,可是你过高的要求,使得他本身不适应生活了。

  有些人是天生的情商高手,有些人差一些,有些人简直就是榆木疙瘩,不解风情。再加上后天的环境,有些人的父母他们善解人意,通情达理,有些人的父母比较的古板固执,在不同环境中培养长大的孩子,其宜人性也不同。所以爱情并非都是每个人都擅长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