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也能报销啦

  以前

  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只有通过办理转诊转院

  才能实现异地就医报销

  现在好啦

  长期在异地居住的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只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就可以报销在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

  7月10日,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发布了《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及备案说明》,就长期在异地生活的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以及报销程序等事项进行了说明。

  据了解,异地就医登记备案适用范围为:确定长期在异地生活的退休参保人员或常驻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

  只要办这个手续

  异地就医再也不用跑腿报销啦!

  具体要怎么操作呢?

  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流程

  ①领取《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一式两份),在异地选择两所不同等级的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尽可能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院),加盖所选医院医保部门公章,并提供医院等级证明或等级章;

  ②提供异地居住居委会居住证明(写清从何时起居住)、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携带以上材料及医疗保险证历、二代社会保障卡到呼和浩特市医保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报销程序

  ①在报销程序方面,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支出比例按照呼和浩特市住院标准执行,报销时需提供:住院收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病情诊断证明书、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本人中国银行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②异地就医人员在选定医院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按呼和浩特市门(急)诊费用报销,于次年到呼和浩特市医保中心结算科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需提供:门(急)诊收费收据原件、门(急)诊费用明细清单、病情诊断证明书、《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本人中国银行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③个人账户每年报销(冲卡)一次,由单位经办人员持就医购药正规发票、《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本人中国银行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呼和浩特市医保中心账户科报销(冲卡),无单位的异地就医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

  转院治疗

  在转院治疗方面,异地就医人员在异地选定的定点医院确因技术设备条件所限,需转其他非定点医院治疗的,须由定点医院出具转院意见,并在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向呼和浩特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申报备案(电话:0471-5181346)。所转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其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按转院标准执行。

  材料一定要带齐全哦

  不然就白跑一趟啦~

  医保越来越人性化

  越来越便捷、便民

  如果你需要异地报销的话

  就赶紧去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