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我的印象里就是那种没心没肺的女孩,“很傻很天真”。比方我们认识不久,我就发现她换了三份工作,她在肯德基打工,在服装小店里卖衣服,在酒店里当酒推,工作都做不长,全凭一时高兴。她从肯德基辞职就是因为,“站着累嘴巴也累好烦”,我说,“赚钱哪有不累的,我一样累得要死,也不敢轻易说辞职”,她还回敬我,“你赚的钱多当然不这样想了。生活多难啊。”我头脑一热,顺口开玩笑说,“不难嘛,我养你啊。”
以前看周星驰的《喜剧之王》里面就有这样一句台词,所不同的是,周星驰演的那个“死跑龙套的”毫无立锥之地,而我想养活小美,是切实可行的。
这样的玩笑一开,我们之间的关系立刻起了质的变化,小美说,那大叔,(她比我小七岁多,一直这样称呼我,听着别扭)我明天来找你,你请我吃饭啊。我说行,就一餐饭嘛,你来吧。
祸根就这样埋下了。
那天见面,我是被小美惊住了,她真漂亮,像个洋娃娃一样,有种说不出来的青春活力。我觉得我那工科的水泥花岗岩图纸脑袋突然像开了窍,那一瞬间,我才学会了如何在生活里审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