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因为种种客观原因结婚而婚后发现双方在思想认识、文化知识、情趣爱好、办事能力等等方面存在巨大差距而不能弥合的。这种情况只存在于婚前缺少彼此了解的夫妻之间,这是极少数。

  二是因为对婚后的性生活不满意,而对方又对自己性感受麻木无知的。我相信,这也是极少数。

  三是夫妻间感情一直很好,只是经不住偶而的婚外性诱惑,我相信,这种情况在婚外性生活中要占极大多数。面对上述三方面原因,我想,我们都能找到宽容他们或她们的理由。我还想说的是,由于第三种原因而发生婚外性生活的,更应该得到宽容。因为出轨,他或她会心存愧疚,只要你宽容对方,对方一定会加倍补偿你的。

  最后请你千万记住:不要仅仅因为对方偶尔出轨就大动干戈,大闹离婚!草率离婚,你会后悔一辈子的!有句俗话送给你:“野花没有家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