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记得这是分手后的第几天,像是第十五天,又或者是第二十天,她忘了。不管是第几天,总之傍晚,太阳快要下山,她想出去走走。不知不觉,她竟过了半个多月离群索居的生活。

  换衣服,化妆,出门。女人,快要不漂亮,但一定不能蓬头垢面;做不到名媛淑女,但一定要优雅从容。

爱上一个文艺男,终究是难以幸免〖上〗.jpg

  桂城不大,到处可见外来旅游的人,中国人、外国人,东方的、西方的,随处可见。这是个靠山水风光吃饭的小城。她在市中心随意游荡,看车水马龙。在最繁华的步行街,卖美食的、卖古玩的、卖特产的,店家吆喝着,游客讨价还价,好不热闹。她想起来,这里她来过。在两个人第一次吵架的时候,她来了桂城,来过这里,也是一个人。她还记得那个旋转而上的铁楼梯。

  没有停下,继续走。街角的咖啡厅,远远的,一个男孩在弹吉他。声音干净,低沉,与这吵闹的市井格格不入。她走过去,想把男孩看清楚,但在闪耀的灯光下,她始终看不清他的脸,更看不清他的眼神。只模糊看见他二八分的头发,稍长,额头一小撮电卷,少有人做这样的发型。她想起他,他曾经也是这样,她知道的。

  她拍了张男孩的照片发给他。他不无感慨的述说起过去的种种。她明白他过去的不易,却不会再心疼。或许偶尔还会心疼,只是不会再有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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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喜欢这样的人来人往,谁也不认识谁,谁也不会在意身边经过了谁。她是个奇怪的人,喜欢一个人逛,会驻足观察路人,会注视一个事物很久。一个人置身于人山人海中,仿佛时间慢了下来。

  走了好久,一路过来,看到好几家卖旗袍的。说来奇怪,只要是旅游的地方,少不了卖民族风服装的。出门旅行买个旗袍穿着,还怎么游山玩水?而当地人是万万不可能在这专门“招待”外来游客的地方买东西的。她不由得担心起店家的生意来。她是喜欢旗袍的,每次碰到这样的店总要进去挑挑,奈何身材如干煸的豆角,少有适合她的码子。老板拿来店里最小码的给她,瞧着镜子里的自己,她笑了笑。似乎自己也没那么糟糕,虽然不合身,但终归是温婉的。放下旗袍,种种原因,她没有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