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28岁的黄某是黑龙江省人。他供述称,自己和20多岁的王女士通过微信相识,案发前曾发生过两次性关系。去年6月12日晚10时许,他们相约到丰台区卢沟桥路一家宾馆开房。
宾馆的经营者李某证言称,当晚黄某和一名女子在他的宾馆开房。因登记时仅黄某出示了身份证,他曾两次敲门试图要求他们提供女子的身份证,但未果。其中,次日凌晨零时多,他第二次敲门时,黄某说“1点多就走”。但一个小时后,开房的男女没走,外面倒是来了两名男子,其中一人拿着手机照片让其辨认里面的女子,不过李某没有认出照片里的女子正是和黄某开房的王女士。
拿着手机让李某辨认的,是王女士的丈夫。据他的证言,事发当晚,妻子王女士说要去丰台体育中心的夜市,然后就没了消息,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他情急之下和家属到附近的公园、网吧、夜市和宾馆挨个寻找,但一无所获。
次日上午9点多,有人报警称有名男子在宾馆隔壁汽车4S店的平房房顶上躺着,身下还有床被子。4S店员工证言,凌晨2点左右听到“轰隆一声”,估计该男子已在房顶躺了7个小时。
警察赶到后发现他是宾馆409房间的男客人黄某。随后,警察在该房间发现了王女士的尸体,房间满地都是血,一把沾着血迹的椅子快散了架。尸检报告显示,王女士是被他人分别用钝性物体扼压颈部、打击头部导致机械性窒息合并颅脑损伤死亡。
黄某交代,他和王女士开房后,王女士说要回老家,向他索要1万元。“我说没钱,她就说她老公发现了我们的事儿,给1万块钱这件事就不追究了。”黄某说,两人由此产生冲突。他一时冲动拿东西打了王女士头部,“印象里好像还掐了她。打完后满地都是血,就把她推到床底下,然后从窗户跳了下去。”黄某跳楼前先扔下了一床被子到宾馆隔壁房顶上,虽然摔在了被子上,但他也伤得不轻,头部受伤后只能一直躺着,动弹不得。他后来被送进医院做了头部手术。
法院认为,黄某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所犯罪行特别严重。因他向被害人亲属赔偿了各项损失共计22万元,得到被害人亲属谅解,法院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