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攻破的防线

  “刘警官”告诉杨叔,这起案件事关重大,并把“经侦队长”也请了过来。随后,两名“警官”建议杨叔做进一步核实,把电话转接到了“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一名叫薛天一的“检察官”接了电话,并告知杨叔他的名字、手机号以及座机号。

  回过神来的杨叔一一记下,连忙挂了电话,又打去查号台查询号码,发现号码并无出入。

  过了一会儿,“检察院”的电话又响起,来电显示号码与杨叔查询得来的号码相同,“我的心理防线就这样被攻破了。”杨叔说。

  在接来下来的一周里,杨叔朝九晚九均接到来自“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打来的电话,督促其报备“每日行踪”,而他的48万元存款,也在这一周被他分多次转入“检察官”指定的账户中。

  庭审交锋

  来电信息怎样判断才准确?

  原告:来电号码与查号台查询一致

  被告:没有义务保证号码真实

  杨叔反复提到,正是因为来电显示的号码与查号台提供的号码相一致,他才上了骗子的当。因此,在庭审现场,如何判断来电信息的准确与否,成为原被告争议的焦点。

  原告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条规定,原告从1995年开始使用该运营商提供的来电显示服务,每月按时交纳服务费,应当享受后者提供的迅速、准确、安全的服务。

  被告辩称,运营商为杨叔提供的所有来电显示服务,均符合《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规范》等标准,也符合双方合同的约定,“并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去保证其原始号码是真实的”。

  原告认为,杨叔作为消费者,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去追究原始号码的真实性,电话屏幕显示的连串数字,是用户判断来电号码真实与否的决定性因素。

  被告则表示,判断来电号码的真实与否,不仅可以拨打查号台,也可以致电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拨打运营商提供的服务热线。

  原告强调,骗子已经通过境外改号软件,将来电号码进行更改,即便使用多个渠道核实,也不一定能得出真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