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将被拒绝进站
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的车站及列车,乘车人进站乘车时应当出示车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乘车人及其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对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票、人、证不一致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
办法还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针对客流高峰、恶劣气象及设备、系统、网络故障等特殊情况下车票实名制管理的特点,制定有效的应急措施,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对扰乱车站秩序,影响旅客购票、进站、乘车或者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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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安检将被禁止进站
旅客申明不宜公开开包检查的 可以在适当场合检查
国家铁路局昨日发布了《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首次明确了安检范围和危险物品的定义,并规定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拒绝配合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和托运行李物品。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是指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对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托运的行李物品进行危险物品检查的活动。
危险物品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及枪支、管制器具等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器械、物品。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物品的种类及其数量由公安机关发布。
铁路运输企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检查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发现可疑物品时应当当场开包检查。旅客申明不宜公开检查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场合检查。开包检查时,旅客应当在场。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拒绝配合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和托运行李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