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物业“做法不妥”可通过业主大会协商
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霍继强表示,《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了市民养狗的权利和义务,只要是符合相关规定,市民是有养狗的权利的。所以,物业公司“不管有证没证一律不许养狗”的做法不妥当。“当然,居民也必须履行的相应的义务。”霍继强说,条例规定,主人需为犬只办理相关证件,并注射疫苗,携犬出户要携带准养证、束犬链,由成人牵领;主人需对犬只驯养和监管。“如果居民没尽到义务,物业有权进行制止和管理。”霍继强说,若劝说无效,且犬只真的严重干扰到他人生活,物业可考虑报警,但无权扣押宠物。
霍继强建议,小区可以通过业主大会进行民意调查后,再决定到底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