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蜀山区运管部门了解到,对查实为传销活动提供运输的车辆,由运管部门视情况严肃处理:对取得道路运营许可证的车辆依法处罚;对用校车、单位通勤车、黑头车等未取得道路运营许可证的车辆,由运管部门扣留并立案调查,处3万元至10万元罚款;对汽车租赁公司所属车辆,责令指定地点停放,处理结束后方可恢复营运。
合肥传销者暴力阻法耍无赖被抬走
2014年7月8日,安徽合肥,执法人员查处“涉传”旅游大巴。据合肥市蜀山区工商分局负责人介绍,根据群众举报以及各镇街园的先期摸排,每天上午,在赖少其艺术馆、省博物馆等地都有停靠的旅游大巴车,以一天800元的包车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