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言无忌,王艳给了球球点阳光,球球就“灿烂”了,而且让王艳下不来台。女人喜欢花钱,如果说王艳能每天都化5、6万去买东西,一年下来也就是将近2000万,说起来确实有些夸张。但是,作为孩子的父母,无论怎么讲,给孩子留下浪费的感觉,总不是个好事情,因为最让人担心的事情就是孩子会效仿。
随着“爸爸去哪儿”的热播,一些孩子因参与节目而成为童星,并迅速成为某些品牌的代言人,由偶尔参与节目变成了影视广告经常上镜,小小的年纪转化成了生产力,让更多的父母羡慕嫉妒恨。随之,父母和孩子互动节目多起来,本来该集中精力上学的孩子成了荧屏热点。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历万般事,是人生过程中必须经历的三种活法。让孩子小小年纪,出来参与一下,起码是“历万般事”的一类。适当参与,对于孩子的应该是一件好事。但是,上电视毕竟不是个人的行为,是将孩子完全暴露在公众面前;孩子毕竟是孩子,该如何表现,事情最好给孩子说一下。像球球说王艳一天花5、6万元,总会让人感觉有点不靠谱。
与球球说的王艳“疯狂”消费对比,吃零食显然花不了几个钱,可王艳却不让他吃零食,球球有意见也是自然的了:妈妈(王艳)一天花如此多的钱,而且是爸爸赚的,凭什么不让我用呢?当然,王艳作为一个明星,未必花的不是自己的钱。
王艳遭儿子吐槽 孩子还是少上镜好些,下一页更精彩
孩子毕竟是孩子,尽管在荧屏上会搞出很多热点,短时间或能给家里赚钱。但是厚积才能薄发,为了孩子更好的发展,本人认为,还是别让孩子过多的参与社会活动,这个阶段,多读点书才是硬道理。
王艳的老公王志才,据说是63年生人,其实不是,他比王艳大将近20岁,对媒体说的年龄是假的。原来是国内某工厂,似乎是手表厂,一个普通职工,后来去了香港,娶了个有钱的香港富婆,据说她当时已经丧偶(或离婚,不详)。婚后王志才从妻子处获取其前夫留下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