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抗战老兵相关待遇

  南京市民政局负责提案办理人士介绍,72名南京籍的原国民党军队抗战老兵现均已登记造册,符合条件的逐一落实民政相关待遇。

  主要包括:(1)对生活在南京市农村和城镇无工作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原国民党军队抗战老兵给予生活困难补助,救助标准参照抗日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执行,2014年标准是每月2000元,以后随着地方经济发展水平逐步调整;

抗战老兵的晚年生活 社保去哪儿了

  (2)对符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以及其他社会福利保障条件的原国民党军队抗战老兵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其孤寡老人优先安排进入敬老院、福利院供养,并鼓励社会组织进行捐款和帮扶救助;

  (3)对符合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条件的,可根据个人意愿由政府全额补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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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对住房困难的老兵纳入保障安居房工程统筹解决。生活在农村的,其住房按照农村危旧房改造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在资金补助标准上予以倾斜;生活在城镇的,其住房困难问题通过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及棚户区改造等相关政策解决,符合条件的要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