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

  如何提防“累犯”

  结案后,法官钱晓峰并没有停止思考。

  他注意到,幼女遭受猥亵或者性侵的案件中,加害方大多有着一次得手、再次得逞等多次犯案的前科记录。而他们对幼女实施猥亵的地点大多存在着安全隐患。

7岁女儿遭猥亵 父亲内疚割腕“自残”

  来自本市一中院的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共审结5件猥亵儿童犯罪上诉案件。经综合分析案情发现,猥亵儿童犯罪的发生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监护人往往未尽到监护责任。5个被害人均是无防卫能力的女童,因监护人看护不善,她们独自在家或者独自在家附近玩耍时遭到犯罪分子的侵害。

7岁女儿遭猥亵 父亲内疚割腕“自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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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熟人作案导致被害人及其家长疏于防范。这些案件皆系熟人作案,犯罪分子为邻居、老乡等,因此被害人父母容易放松警惕。

  三是外来务工人员混居为犯罪分子实施猥亵犯罪提供了可能。被害人多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跟随父母居住在环境比较复杂的聚集地,甚至与某些无正当职业的闲散人员混居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