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娱乐圈里出了不少安全事故,有关演员与剧组因赔偿问题所产生的纠纷也接二连三。在一般大众的印象中,演员本来就是高收入群体,值得为了点钱闹得这么不愉快吗?其实,并非每个演员拍一出戏就能收入上百万,也有不少人和我们一样,演戏就是上班打卡,演完了领一份工资就走人。更何况,娱乐圈里并非只有明星,场工、灯光师、化妆师、替身演员......他们的权益同样需要得到保障。再者,就算是本身已经富得流油的明星又怎样?他同样是一个公民,同样有权利维护自己作为一个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其实,不管是在国外还是在我国港台地区,对于演员的基本权益都有相对成熟的保护机制。例如,在国外不管是主演还是群演,只要一进组,就会跟剧组签署非常详细的保险合同,连身体的重要部位都会明确写入其中,一旦演员出事,就会有合同来规范监督剧组进行赔偿处理。而在我国香港地区,剧组不为演员购买意外保险即属于违法,是不允许开机的。经纪公司还会在与剧组签署的合同上标明爆炸戏的危险程度以及购买什么程度的保险。这些相对完善的例子都可以给我们更多参考。

  内地的影视行业如今已经到达一个腾飞的阶段,以后拍戏的剧组会越来越多,也会有更多外国的剧组、演员到内地拍戏,与内地剧组合作,如何保障演职人员在拍戏时所应该享有的安全保障?万一发生事故是否有完善的赔偿机制?对于内地剧组来说,都还需要一段漫长的学习过程。

  律师普及:不同演员可寻求不同保障

  本报记者连线了湘永律师事务所的廖建勋律师。首先,他就“社保”向读者做了简单普及:“社保即社会保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只要你跟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有义务帮你购买社保。此外,所谓五险一金里的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大家平时都统称五险一金,实际上住房公积金在法律意义上不属于社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