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外婆将外孙女许配给外孙

  8月26日,35岁的侯莲向南充市嘉陵区李渡法庭提起诉讼,称自己的丈夫林瑞富(化名),竟是同母异父的亲兄弟,要求法院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

  据侯莲介绍,1985年,她在南充市嘉陵区河西乡7村外婆家玩耍期间,外婆将她许配给林瑞富,当时她只有15岁,还不知道嫁人是怎么回事,林瑞富就强行与她同居,次年她生下一个男孩,1989年又生下一个女孩。

  此后,侯莲之母张月华(化名)来到林瑞富家。在母亲与林瑞富的父亲林建国(化名)的谈话中,侯莲了解到丈夫林瑞富竟是母亲和林建国的亲生儿子。为了孩子,她一直在矛盾中,两人常常为家庭琐事吵架、斗殴。为了偿还家里的债务,侯莲于2001年外出务工,了解到自己的婚姻是多么荒唐和愚昧,于是回家后与林瑞富谈判分手,林瑞富不愿分手,无奈之下侯莲诉诸法庭。

同居20年夫妻竟是亲兄妹 妻子欲离婚丈夫不答应

  当日,法院受理了这件离婚诉讼。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任正飞: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而侯莲和林瑞富是同母异父的亲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按照法律规定是不能结婚的,应视为无效婚姻。

同居20年夫妻竟是亲兄妹 妻子欲离婚丈夫不答应

  ●成都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黄萍所长:

  作为医生,不提倡三代以内的血亲结婚。同母异父的侯莲和林瑞富有着一半的血缘关系,类似于亲兄妹了,他们产生的下一代发生畸形的风险非常高,从现实看来,他们的子女都比较正常,但可能有隐性遗传性疾病,如果他们的子女再产生下一代,遗传性疾病的发生几率会更高。

  ●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院专家胡光伟:

  近亲结婚不仅违背法律,而且对人口质量有一个很大的负面影响。村民们认为近亲结婚是亲上加亲,这是愚昧的说法,应当在当地加强计划生育知识的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