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郭美美供述,2013年7月,在收取对方5万元人民币定金后,郭美美按约定从北京飞往广东,在某酒店与揭阳一男子见面,又收了30万元港币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而郭美美以商演为名从事性交易,曾一次收费近50万人民币。
据《第一视频》报道,郭美美卖淫案还涉及到某位中超球员。据悉这名中超现役球员成名于东北当时在上海效力,2013年年底通过关注郭的微博获得郭经纪人的联系方式,以15万人民币的价格让郭美美飞赴上海和他进行性交易。
某中超球员涉郭美美卖淫案 多次与其性交易 请看下一页
据报道,随后这名中超现役球员还利用自己球队到北京比赛的机会,与郭美美又进行了一次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