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早高峰坐地铁,刘某和李某因为抢座发生口角,随即相互动手。纠缠中,刘某掏出随身携带的瑞士军刀将李某划伤。
因认为地铁公司在管理中也有责任,李某将刘某及地铁公司一同诉至法院,索赔3万余元。今天,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12年12月21日早7时,北京地铁一号线苹果园站,列车进站停稳,乘客一涌进入车厢。
女子坐地铁因抢座起纠纷将他人划伤 请看下一页
这时,一位中年妇女和一年轻女子同时跑进车厢,二人虽都抢到了座位,但是勉强挤坐在了一起。列车出站后,李某不小心挤了刘某一下,后者便开始不依不饶。
“大早上的,不说了,算了。”李某本不想理会,没想到刘某仍没有住口的意思。结果李某被骂急了,抬手打了刘某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