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反垄断第一罚单不出意外将会落在一汽-大众奥迪身上,因为涉及处罚标准和核算方法,具体的罚款数额备受行业关注。

  昨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尽管目前并没有下达对一汽-大众奥迪的具体处罚措施,但最终罚单远没有媒体报道的18亿元之多,“最终的罚款金额可能不到2亿元。”上述权威人士表示。

  此前有媒体报道,根据奥迪经销商的消息,一汽-大众奥迪的罚金将达到18亿元,同样,湖北11家经销商的罚款金额从250万元到5000万元不等。

  几个月前,湖北省物价局查明奥迪在当地存在垄断行为。8月6日,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在通报此事时也只是强调,是湖北省物价局查明,而没有 将其范围扩大至全国。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均将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上述权威人士透露,得益于奥迪及经销商第一时间集体认错和改正的态度,以及执法机关鼓励其他汽车企业“自首”和积极配合调查的考虑,发改委可能并不愿意将其违法行为定性为全国垄断。“发改委对奥迪的处罚可能就只参考它在湖北省的销售额。”该人士透露,而只有11家湖北经销商受罚也是佐证,同样,他们肯定也会获得适当的“照顾”。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8月6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布了奥迪的垄断行为。8月7日,湖北省11家奥迪经销商管理层就已集体赴京,与一汽-大众奥迪的代表共同接受发改委约谈。8月8日,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丕杰携一汽-大众奥迪销售事业部总经理薄石、执行副总经理葛树文,以及相关区域市场负责人,再赴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就有关情况做了汇报。

  此后的8月11日,奥迪再通过官网发表声明,承认垄断行为违法并愿意接受处罚。

  张丕杰在声明中表示:“针对出现的问题,一汽-大众奥迪已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停止了违规做法。一汽-大众奥迪将诚恳接受国家相关部门对此事的处理,并进一步加强对区域销售服务业务的规范和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邓志松此前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称,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标准,违法企业能够在第一时间承认违法行为,并进行改正和配合调查的,为其争取减轻处罚创造了条件。

  横向垄断的第一个“自首”者可能100%免于处罚,第二个、第三个可能接受50%的处罚;同样,纵向垄断的第一个承认错误并积极配合调查和改正违法行为者,也会得到相应的减免处罚,但“企业承认并改正违法行为,与执法机关是否减轻处罚并不存在必然关系,具体还要看违法企业的态度,以及与执法机关的配合情况。此外,企业是否完成整改还需要执法机关进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