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夫妻结婚才一年,丈夫邱先生29岁,妻子陈女士26岁。两人是相亲认识的,去年7月领取了结婚证。
婚后的生活本该是甜蜜的,然而,今年7月,邱先生却向镇海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传票送达到陈女士手中的那天下午,丈母娘便拉着女儿找到了法官。这边厢,是丈母娘反复向法官请求“女儿从小被我宠坏了,懒是懒点,夫妻哪有不吵架的呀,双方又没有什么大问题,法官可千万不要判决离婚啊”;而那边厢,陈女士一句话不说,在角落里低着头,拿着手机不停地刷屏。
法官随即打电话给邱先生,想要劝和,可好话还没说到两句,就被邱先生堵了回来:“我和她之间的第三者就是她的手机。她可以没有老公,但不能没有手机!”说完,他就挂了电话。
开庭当天,夫妻俩都到了庭。开庭之前,法官对两人进行调解。
“恋爱时,她经常给我发微信,有时甚至聊到凌晨一两点,那会儿,我觉得她很爱我,离不开我,结了婚才知道,她这是离不开手机!”邱先生一顿诉苦。
他说,妻子在家,别的事不干,就是不停地摆弄手机,微信、微博、自拍、网购,即便是没有新的消息,也要刷刷手机触屏。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看手机有没有新信息,晚上睡前,还在玩手机;和她说话,她心不在焉地回两句,根本没法聊,更别说家务活了,“你有手机就可以了,要我这个老公干嘛!”
而让邱先生憋着的这股气爆发出来的,是前阵子两人受邀去参加好友婚礼的事。由于婚礼是在南京,两人打算坐高铁去,离开家门刚坐上出租车,陈女士就开始翻包找手机,后来才想到,由于走得匆忙,手机还在家充电。
于是,陈女士立即要求出租车司机掉头回家,邱先生不同意,说如果回家会赶不上车,况且,两天不带手机也没关系。最后,两人闹得不欢而散,陈女士回了家,邱先生一人去了南京。从南京回来后,邱先生便决定,到法院起诉离婚。
邱先生在法官面前的这一通话,陈女士也没反驳,只是在一旁小声嘀咕说:“又不是什么大事,第二天我就发微信道歉了。我在家已经保证过以后少玩手机了,干什么非得闹上法院?”
“你看看,连道个歉,都不好好说,要用手机微信,我怎么能不生气!”邱先生不同意调解。
法官开庭审理后认为,邱先生未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和好有可能,判决驳回其离婚诉请。
在离开法庭前,陈女士再次保证,以后少玩手机,家务活也会多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