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故意伤害罪
现年40岁的孙立冉是北京人,1992年6月因流氓被劳动教养一年,1994年11月因销赃被劳动教养2年,1997年8月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6年3月因犯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2009年5月被释放。
检方指控,今年2月2日晚,孙立冉在本市西城区家中,因琐事与其父孙某发生言语争执,后对孙某头面部、躯干部及四肢部进行殴打,致孙某死亡。
检方认为,孙立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孙立冉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酒后两巴掌打死父亲
昨天下午1点45分,身穿号服、瘦小的孙立冉被法警带进法庭。对于检方指控,孙立冉表示认罪。“我当时在客厅里,用手推着父亲的脖子,抽了父亲两个耳光。”孙立冉说。
孙立冉称,案发当天,他和女友都住在父亲家,当天晚上7点多,他们三人去街坊家拜年,但途中孙立冉和邻居吵了起来,邻居叫人来要打孙。他就让父亲、女友先回家,并报了警,民警来后看到双方没有什么事,于是调解后就让双方走了。
孙立冉说自己当天喝了好多酒,一进家门孙立冉就遭到父亲责骂,“我父亲说大过年的不好好在家待着,还跟别人打架,他边说边用拐棍打了我两下,我回手打了父亲两个耳光。当时父亲没有什么事,两人坐下来抽烟,但是20多分钟后,我父亲就说自己很难受,想躺着。”
于是他就扶父亲躺在床上,这时他发现父亲耳朵流血了,脸也有些肿,因为父亲有心脏病、心梗、脑梗,孙立冉赶紧给父亲吃了点药,又做心脏按压、人工呼吸,同时拨打了120,但是120赶到后,父亲已经停止呼吸了。
阻止警察抬走父亲
看到父亲停止了呼吸,孙立冉说他当时很害怕,就告诉女友说,如果人家问的话就说是和街坊打架,被街坊打的。
民警来到现场后,孙立冉曾经拿起剪刀放在自己的脖子上,“我当时喝酒喝多了,而且我父亲又出了这么大的事,我觉得活着没意思,死了得了。”此外,他一度阻止民警把父亲的尸体带走。
孙立冉说他和父亲平时关系不错,平时也没有打过父亲。他的母亲去年3月份突发心脏病去世,之后父亲生活不能自理,他就辞职在家伺候父亲,家里都靠他一个人。
“我现在很后悔,母亲去世后,我一直照顾父亲,也没法工作,我确实犯了罪,但是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