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记者了解到,兄弟二人因妨害民事诉讼行为被贡井区人民法院训诫,并分别处1000元和500元罚款。
要离婚 弟弟替代哥上庭
今年41岁的杨威是自贡市贡井区人,据杨威介绍,与妻子分居已经近10年,就连妻子的去处也不知晓。因此,在近10年来的生活中,双方维系着一种有名无实的婚姻关系。据办案法官介绍,早在2012年,杨威曾向法院申请离婚,但因当时无人联系上杨威的妻子,法院只能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由于缺少能证明双方夫妻关系不和的证据,法院最终驳回了杨威的离婚申请。时隔两年后,杨威决定再试一次。
因为杨威常年在外打工,对于离婚复杂的程序,杨威不想耽搁太多时间,于是找来比自己年龄小一岁、相貌差别不大的同胞弟弟杨安,希望弟弟杨安能帮上个“忙”,冒充自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杨安答应了,从立案、领取法律文书,甚至庭审,杨安都“一手操办”,甚至没有露出丝毫破绽。
造假证真女儿面前露破绽
杨威与妻子育有一女杨宁,夫妻要离婚,女儿的抚养权必将是争议的话题。为了争取到杨宁的抚养权,法庭上,“杨威”出示了一份杨宁的证明书,上面写着:“由于父母离婚,愿意跟着父亲一起生活。”并附有签名和手印。
法官认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应该慎重,这关系到孩子以后的成长及幸福,需要杨宁当面表态才行。经过联系,8月26日,杨宁跟随外婆回到自贡。在当面交流过程中,杨宁告诉法官,自己从来没有写过书面证明。法官觉得事情很蹊跷,便叫来“杨威”。当面对质时,杨宁拆穿了杨安的身份,一场偷梁换柱的把戏被当面拆穿。
身份被揭穿后,杨安表示,之所以冒充哥哥,是因为哥哥常年在外打工不方便回来,于是就想着“好心”帮哥哥一把,本认为离婚就是个程序,没有想到这么复杂。最终,杨威的离婚起诉被驳回。
兄弟二人受到法庭训诫
21日上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贡井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法院以妨害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杨威、杨安兄弟二人进行训诫,并分别处1000元和500元罚款。
法官提示:离婚诉讼因涉及身份关系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原则上必须当事人本人亲自参加诉讼,不允许他人冒名顶替,否则应依法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