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某逞英雄,主动提出帮众人将象牙及制品带回国,结果在首都机场被抓。昨天,记者从市三中院获悉,国某的行为构成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10万元。
国某今年37岁,在河北经商。2013年7月底,国某和朋友一起前往非洲旅行。国某等人首先在肯尼亚玩了7天,又转往布隆迪游玩。 其间,国某等人购买了象牙制成的象棋、手串、项链等物。
同行的李某更是购买了一根完整象牙。由于中途有事,有几人提前回国。此后,国某逞英雄,表示由他来负责把象牙和象牙制品带回国。
国某将总计24千克多的象牙制品装进薯片桶和奶粉罐内带上了飞机。 2013年9月6日,国某等人抵达首都机场,
在无申报通道通关时,海关人员当场发现并查扣了这些象牙。经鉴定,总价值100余万元。
市三中院审理认为,国某构成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鉴于国某是帮其他人携带,也没有以牟利为目的,综合案件情况,一审判处国某有期徒刑5年,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