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俗话说“一山容不得二虎”,小区里若出现两家物业公司,会有什么样的场面出现呢?南京蔚蓝之都家园小区就遇到了这种情况,小区业主甚至为此还挂起横幅调侃。
一个小区两个物业,管理混乱
在南京蔚蓝之都家园,小区居民楼外墙上挂了很多横幅,上面写着:“电梯掉了五六层,居民进出吓破魂”“卫生脏乱差,维修无人夸,绿化人人骂”“家里被盗好几万,这种物业换不换”等字样的内容,可谓五花八门。
那么,横幅究竟是谁挂的呢?记者调查得知,挂横幅的并不是外人,而是蔚蓝之都家园所属香港名店街商铺的部分业主。据了解,香港名店街共有280多个商铺,2006年前后全部售完。商铺开张前,蔚蓝之都家园已经有一家物业,南京金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居物业),这家物管负责的是住宅区的管理,而商铺这一块的物业则是南京魅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杰商业物业)承担。
就这样,蔚蓝之都家园一个小区就有了两家物管公司,这也给小区今后的物管冲突埋下了隐患。今年商铺重新招商,8月份金居物业提出要介入管理商铺物业。“现在插手我们公司的客户,以前跟他们是有划分的,它是管住宅,我们是管商铺,插手客户的相关事情,就是想把我们赶走,这个就是金居物业最初的意图。”魅杰商业物业工作人员说,最近,因为一家商户入驻的问题,两家物业公司再次有了分歧。
一家物管称接管商铺物业是街道要求
因为物管权的争议,近9000平方米的香港名店街无法正常开张。
而金居物业的负责人解释说,现在之所以要来接管商铺物业,是街道的要求。“街道认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只能有一家物业公司,所以要求我们履行前期物业协议,我觉得也应该这么去做,从国家法律法规上,这么做也是有道理的。”
街道专门下发“指导意见书”
记者从南京鼓楼区凤凰街道了解到,开发商在建设小区时,住宅和商业在一个物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红线内,物业公用设施也为共用。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一个物业区域只能有一家公司管理。基于物业管理的矛盾不断激化,街道才专门下发了“指导意见书”。意见要求,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金居物业是小区法定前期物业服务企业。
南京凤凰街道一位负责人说,“两家企业在这里实施物业管理,跟政策规定是相冲突的。从目前的情况看,我们是指导它进行纠正,如果拒不纠正,仍然采取这种不规范的行为的话,我们会上报市级物业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处罚。”
街道建议,业主如果对物业管理不满,可以尽快成立业委会,选聘物管公司。
南京蔚蓝之都香港名店街业主认为,“我们现在也是要求,赶紧把业委会成立起来,成立起来大家有一个组织,出来管理会比较好一点,省得一有什么事就推到这一方,那一方,好多部门出来插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