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上大事了,潘金莲状告冯小刚,不知道要不要赔钱给潘金莲呢?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中因称“潘金莲是不正经的女人”得罪了现实版潘金莲。广东一名生于1957年、真实姓名为潘金莲的女子,其以名誉被侵犯为由,将冯小刚、刘震云、长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等9名被告告上法院。
由冯小刚导演、范冰冰主演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讲述了一个被丈夫污蔑为潘金莲的女人,在十多年的申诉中,坚持不懈为自己讨公道的故事。没想到这部电影引发了全国潘氏宗亲会的不满,认为该影片有损潘氏名誉。一名叫潘金莲的女士更是将冯小刚等人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
尽管潘金莲只是小说中的人物,但因为小说源于现实,因此很多人还是把她当成潘家的先人。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们祖上有这样的先人,而且自己经常因此受到“变相歧视”,相信每个人都不会好受。特别是当听说历史并不如大家想象的那样,很自然会生出一种“翻案”的想法。
因此,潘金莲状告冯小刚,还是值得体谅的!所以,我们不妨理解潘金莲族人的委屈。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凡走过就会留下痕迹。从此以后,我们除了教导孩子不要以历史人物来调侃和嘲笑现实人物,更应该思考的是:如何才能避免自己成为后人的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