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城网讯:四川泸州太伏中学生死亡事件背后大人物企图隐瞒真相,近日,四川泸州太伏中学14岁学生因交不起保护费被五个学生活活打死并将尸体从五楼抛下。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影响恶劣,但是官方的解释却称网络上有人传谣,到底真相是什么?真的是孩子自己跳楼自杀吗?四川泸州太伏中学生死亡事件太蹊跷让人怀疑背后有什么隐情。
记者4月3日赶到当地展开调查。在距离太伏镇数公里外,车就被拦下,两辆警车拦住路口,禁止一切车辆进入。记者迂回步行数公里才进镇,在太伏中学门口看见街上站满了人,一排戴着头盔的警察将人隔开,学校大门两边有上百名警察将人隔开。
泸县政法委书记李盛春对此解释,说是怕赶集出现意外而采取的应急措施,旁边另一名干部则改口说是演练。
这样的不能自圆其说,让当地警力的使用变得尴尬。难怪当地居民会愤怒:“宿舍监控录像调出来看了吗?尸体你们说是从高楼坠落身体的位置与伤口是否吻合?这些你们不去做,警力全用去封路了?”
严密防范让记者感觉到无形压力,所到之处都有人“陪同”。当记者提出采访死者母亲时,县政法委书记李盛春表示找不到人,问手机说没有死者母亲电话,问地址说不清楚地址。
4月4日,记者好不容易突破制约跑了20多公里村道前去采访死者的爷爷奶奶和同学时,被跟随的“尾巴”招来一批镇村干部,实施各种暗示威胁干扰,迫使采访对象不敢说真话。而记者被当地的种种电话骚扰则更是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
记者从侧面了解到,警方正在积极做死者母亲工作。不给记者提供方便,或许另有隐情。警力的高度防范,让当地群众觉得很不理解:“造谣传谣的你们不是抓了很多吗?现在究竟是什么情况?你们在害怕什么?”
记者向县委宣传部部长陈佳、县政法委书记李盛春提问,问及网民关心的案发前是否有报案行为、证明不是他杀的证据是什么、是否存在霸凌现象等问题时,两位地方领导一致表示,这是网上谣言,根据法律,当地有理由不予回应。
记者发现,这起原本可以正常进入司法渠道的个案,逐渐演变为当前的群体聚集、警力封路、舆情汹涌。谣言四起,而当地却没拿出澄清谣言的事实。这让记者深深忧虑,老百姓对未知的恐惧要持续多久?这一案件又有什么难以公布的苦衷?这些问题需要当地有关部门做出明确回答。
4月1日,泸县宣传部公号“泸县发布”称:“当日上午6时左右,泸县太伏中学一学生(赵某,男,14岁,初二学生)在住宿楼外死亡。”
4月2日,“泸县发布”公布:“经公安机关现场勘验、尸表检验和调查走访,赵某损伤符合高坠伤特征,现有证据排除他人加害死亡,具体死亡原因需依法按程序待家属同意后尸体检验确认。县教育局已牵头对学校常规管理情况开展调查。”
仅一天就排除他杀?一石激起千层浪。记者获得的信源视频证实,孩子母亲冲进殡仪馆,剪开孩子衣衫,孩子后背有大面积青紫,手部肘部有伤痕。旁人一边摇头叹息,一边拍照上传。
有人在微信圈中转发,说学校5个校霸活活把人打死,校霸勒索后爷爷奶奶报警,但派出所的人登记了就没管……一时间,对官方的质疑此起彼伏,特别对“排除他杀”不认可。
4月3日,“泸县发布”再次公告:“个别网民编造发布‘五名学生打死同学,其中一人已自杀’、‘孩子已经离开,全身被打得淤青死血,手脚被打断’等不实信息,造谣生事,煽动群众聚集滋事,查实唐某、李某、姚某、郑某网上造谣传谣的违法事实。”“目前,无证据证明死者系他杀,其损伤符合高坠伤特征。目前,公安机关正积极与家属沟通,争取家属同意并启动尸检程序。尸检工作将严格按程序展开,检察机关全程监督,尽快查明死亡原因。”
记者了解最新情况是家长正寻找第三方法医参加尸检,还未达成一致。
网民“我就是小小何同志”在泸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泸县”愤怒留言:“你们都没有尸检,就排除了他杀了?你们现在又说静待结果!前后矛盾!”
网民“要改名了呵呵”质疑:“高空坠亡只是死亡原因,什么时候可以作为证据排除他杀了?难道没有因人为外力导致坠亡的可能性?死者如果自杀请问遗书在哪?如果有校园暴力请问那几个校霸审问了吗?警方如此敷衍判案能平民愤?”
目前此事仍未立案,理由从最初“有证据排除他人加害死亡”,变为“无证据证明死者系他杀”。记者感觉,从“有”变“无”,一字之差,当地的责任就轻了很多。
据公告来看,孩子自杀还是他杀,在尸检结果出来之前,已然被官方确定。那这样的尸检,有何意义?
死者赵某的班主任张丹老师说:“赵某是个好孩子,偶尔调皮,因父母离异,我只见过他的爷爷奶奶,没去过他家里。出事之后,我压力很大。”张丹还说:“赵某与同班同学处得很好,网上之说不可信。”
透过现象看本质,然而从当地群众对霸凌问题反应如此之大,或许对泸县教育存在的问题能有一丝领悟。那么究竟存不存在霸凌现象呢?
县教育局长朱大清、太伏中学校长陈良向记者表示,此事由警方接手,是否有霸凌现象由警方处理。记者表示警方没有立案时,他们坚持,还是得由警方处理。
陈良说:“我只能说,发生这样的事,说明学校管理还不到位,缺少对学生的人文关心,今后将加大力度,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