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分手不认账,周星驰与女友于文凤分手,两人却因为钱闹得对簿公堂,究竟是怎么回事?曾经相爱的人走到法庭之上不得不说是一个悲哀。周星驰在香港得罪了一大帮人,尤其是以向太为首的电影人,如今连最亲密的女友也离他而去,众叛亲离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周星驰分手不认账

周星驰分手不认账,周星驰于文凤拍拖13年分手收场。揭秘周星驰于文凤分手原因。于文凤是位千金小姐,家族坐拥20多亿港币财富,她本身是投资高手。据知周星驰每次投资房地产都斩获甚丰,身家在与于文凤拍拖11年间暴涨,于文凤功不可没。

此外于文凤又坐镇周星驰公司替他打理生意业务,与周星驰既是情侣,又是生意拍档,亦因此能留在周星驰身边达11年。

54岁周星驰(星爷)2010年与交往13年的女友于文凤分手,她仍继续协助他打理生意。但两人于2012年因买楼佣金对簿公堂,现又传出于文凤再告星爷追讨超过50万元港币(约人民币44万)的佣金。

周星驰分手不认账

有港媒报道称,双方在2002年有协议,星爷答应将3栋别墅及5个车位衍生的利润,当中拨一部分给她。星爷出售的这3栋别墅获利约523万元港币(约460万人民币),若以一成佣金计算,未扣除相关税项,于文凤追讨金额应该超过50万元(约人民币44万)。

早在2012年,于文凤就曾因佣金跟星爷撕破脸,当时她透露,星爷承诺会支付她投资获利中的10%款项当作佣金;2004年,星爷曾因为一间未出售的“天比高”别墅,支付她8千万元港币佣金(约7035万人民币),但最终只付了1千万元港币(约879万人民币),让于气得状告法院追讨7千万元(约6155万人民币)佣金。案件纠缠多年,香港法院一度指别墅未出售,驳回诉讼,但于文凤不服上诉,案件将于明年1月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