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不如,侵犯女儿逼其吃药,这种人根本没资格当父亲!日前,台湾一位46岁的禽兽父亲被起诉,他被控诉被侵犯两名女儿共多达200多次,性侵时间长达9年。据悉,两名女儿忍无可忍,才将这件丑事曝光。连女儿都侵犯,为何如此可恶?小编觉得,应该判处这个兽父终生监禁!
可惜,现在对强奸罪判罚并没那么重,所以不少强奸犯很快就释放!小编觉得,这种人太变态了,应该重重惩罚!看,这个兽父性侵女儿逼其吃药,仅仅判15年,难道不是轻饶吗?刑期满之后,继续出来强奸女儿咋办?想想都觉得恐怖!
起诉书指出,这名兽父是台湾新北市一名46岁工厂老板,自长女4岁、次女8岁开始,便分别将2人带至工厂性侵。他育有1男2女,但他2001年自其长女读幼儿园开始,便趁着妻子忙碌或外出,猥亵4岁大女儿的下体。2003年长女读小学后,他更变本加厉,不仅开始以每周两三次的频率长期性侵长女,有时还会直接将人带到自家工厂,在地上铺纸板就地性侵。
除长女外,这名兽父自2006年起,也开始向时年8岁的次女下手,不仅多次趁洗澡之际猥亵其下体,且次女10岁后,还加以性侵至2013年。二人遭性侵后,怕告发此事会害家庭破碎,选择隐忍。不料父亲竟还强迫大女儿吃避孕药,威逼她若怀孕,必须要向医生谎称是“被人欺负”。
长女成年后,不堪长期身心痛苦,也不愿再隐忍,因此将实情向母亲、兄长全盘托出。母亲得知次女也同样受害后,气得带二女离开丈夫,并向法院提告。新北地院开庭审理后,二女对父亲兽行指证历历,法官认定长女遭猥亵1次、性侵198次,次女遭猥亵2次、性侵5次后,因此依对未满14岁性交、猥亵等罪,判处15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