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有位婚礼主持在网络上爆料了自己经手的一对新人,其中新娘提出的婚前协议,协议中列举了5大条18小条守则,条条扎心,网友纷纷表示:“签了就是丧权辱国”。

  原来11月12日当天原本有对新人要领证结婚,正式结为夫妇。而就在领证前一天,也就是今年双十一当天,新娘拿出了一份自己草拟的《婚前协议》,内容包括男方婚前财产领证后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男方不得与妻子及家人以外的异性有过分亲昵行为,而“过分”、“亲昵”的定义由女方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存入女方名下,由女方掌握密码并管理,丈夫每月工资交给妻子,由妻子发放零花钱等等。

  看到那份洋洋洒洒的《婚前协议》,小编的心情和所有网友一样,觉得这位新娘需要住院治疗了。协议通篇只约束新郎不约束自己,只强调女方权益,无视男方人权,是赤裸裸的不平等条约,无怪乎网友形容这份协议比《辛丑条约》、《马关条约》还过分。

  这位新郎也感到万分不舒服,和婚礼主持聊了聊这份协议。虽然如果新郎悔婚会让婚礼主持损失一大笔原本快到手的钱,奈何新娘的要求实在太无理,婚礼主持也无法昧着良心劝新郎签字。于是乎,双十一光棍节当天,新郎也很应景的悔婚了。

  据了解,新人的婚房原本也是男方父母购买,月付按计划也是由男方付钱,新娘并不需要承担这部分花用。按说这已经是一段较为轻松舒适的婚姻了,奈何女方要求太多,到了临门一脚也还是功告垂成。在此真是要提醒广大适婚女性,分清楚小说和现实,别把影视剧里的宠妻狂魔和玛丽苏女主带入到自己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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