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小编特别忙,因为闺蜜在杭州一家公司上了半年班突然跟我说要辞职,但是中间却有很麻烦的事情。在我再三追问下,她才说了原因,原来在那家公司,不仅考勤各方面管理混乱,甚至还有乱扣工资拖欠社保的现象。

  据说她们的人事是老板的小三,平时对待几个刚大学毕业的员工要多粗暴有多粗暴。

  前两天她们人事在开会的时候,因为闺蜜刚好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就直接拿她开刀了。她当着全公司的面拿一件小事小题大做把我闺蜜骂了个狗血淋头,闺蜜那天气的不行。她想辞职,但是跟老板提出申请后,老板却说如果离职要扣掉她一整个月的工资。她都快愁疯了,在她来找我的第一时间,我问了她一个问题:

  

有用的法律常识 一定要掌握

 

  “你在这个公司上班有没有签合同?”

  她茫然地想了一下,然后告诉我并没有。

  那就好办了,我告诉她,用人单位没有和员工签合同,并且是用人单位的问题的时候,员工是可以通过像劳动局提出诉讼从第二个月拿到双倍工资的。她一开始不信,直到我把这一条法律发给了她,她才知道原来还有这种说法。

  这条法律是这么说的: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条法律是非常实用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可以用到的法律,大家可以记下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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