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始于春秋时期,《诗经》已有记载“以尔车来以我贿迁”
“嫁妆”,即娘家嫁女儿时送的财物,又称“妆奁”、“奁具”、“嫁资”。从史料来看,陪送嫁妆的风俗,至迟在春秋时期已出现。《左传·哀公十一年》记载,“辕颇为司徒,赋封田以嫁公女”。当时,鲁国大夫辕颇担任相当于今国家土地资源部部长的司徒一职,对封邑内的土地征收赋税,用来作为鲁哀公女儿的嫁资。
那时不只诸侯嫁女有嫁妆,民间也已普及。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国风》中,有一首反映卫风的诗歌《氓》,里面便提到了卫国女子出嫁时的情形:“以尔车来,以我贿迁。”这是女子对其未婚夫说的,大概意思是,你驾着马车快来吧,我带着嫁妆嫁到你家去。
随后的战国时期,嫁女要陪送嫁妆已成普遍的社会风气。从考古发现来看,那时的嫁妆还很丰富。如1986年在湖北荆门包山发现的一座战国楚墓中,出土了许多珍贵的文物,其中有一只“彩绘出行图夹纻胎漆奁”经考证是迄今发现的最早一只女性梳妆用品。奁盖壁上绘有一幅出行图:整幅画面由26个人物、2辆骖乘、2辆骈车、9只大雁、2只狗、1只猪构成,另有衬托场景的5棵大树,所反映的内容即是当时女子出嫁场景。猪、狗是那个时代很重要的家庭财富,用之陪嫁女儿也属重要财物了。大雁则是当时新郎到新娘家迎亲时必带礼物,即所谓“执雁为礼”,也叫“奠雁”。
“另类”嫁妆无奇不有,丫环棺材板凶服压箱底皆为嫁妆
在古代,能当嫁妆的东西不少,除了家庭日常生活用品外,房子、土地、生产工具都可以当嫁妆。清人徐珂《清牧类钞·婚姻类》记录了一条当时黑龙江陪嫁风俗,当地有钱人家置办的嫁妆,一般有“鞋四十只、衣三十袭,包金首饰两事”,另外“洗衣盆、手巾、胰子”什么的,也都列入清单。从史料来看,古代嫁妆的类别和现代差别并不大,但古代还有几种特殊嫁妆,现在已见不到了。
春秋战国时期,贵族嫁女都会让女儿的侍婢,即后来所说的“丫环”一起陪嫁,有的还会让妹妹跟着过门。陪嫁丫环的风俗,在古代颇为流行。成书于东晋年间的《华阳国志》中有这么一个记载:孔珪的两个儿子所娶的媳妇都是富家女,陪嫁来的侍婢便有七八个。一直到清代,陪嫁丫环的现象仍很常见,如《红楼梦》中的“凤姐”王熙凤,她出嫁时丫环平儿便陪嫁进了贾府,后被丈夫贾琏纳为妾。其实,把女子当嫁妆并没有什么稀奇,一夫多妾是古代家庭的正常结构,真正另类是把凶服、棺材这些与喜庆气氛格格不入的不祥之物当嫁妆。
据《余姚六仓志·风俗》记载,在过去浙江宁波慈溪一带,嫁妆中“必预备凶服”。所谓“凶服”,即办丧事穿的缞衣麻裙,是女儿在将来公婆去世时要穿的丧服。而公婆对此“嫁妆”不仅不觉得晦气,还很高兴,觉得亲家想得周到。
与丧服一样另类的嫁妆,算是棺材板了。在过去广东大埔一带就有“陪棺材板”的婚俗。据《民国新修大埔县志》记载,当地嫁女“铺排妆奁等物,多者或至新人夫妇百年后所需寿板均备。”如果不方便陪送棺材板,有的地方还会变通一下,如在过去的台北市,便有用金子打制一只与棺材板价值相当的小金棺材当嫁妆的现象。古代还有一种特殊的嫁妆叫“压箱底”。所谓“压箱底”,就是夫妻性生活模型,因为属于个人隐私,兼具辟邪作用,常放在箱子最下面,不常出示,故名。“压箱底”实际是古代性文化的一部分,类似的还有“嫁妆画”,可以让新婚夫妇看后知道怎么过夫妻生活。
嫁给皇帝也要置办嫁妆,汉惠帝娶妻“黄金两万斤马十二匹”。
到了西汉,陪送钱财已成当时男女结婚的必要物质条件之一,女方家要准备嫁妆,男方家要准备聘礼,即便皇帝娶老婆(皇后),都得给老丈人家一笔丰厚的聘礼。据《晋书·礼志下》记载,西汉初年的刘姓皇家有这么一个规矩:“聘后黄金二百斤,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马四匹。”汉代200斤黄金,相当于现代49600克,以目前每克360元的较低价来算,这笔聘礼多达1785.6万元人民币,但有时候实际开支还要大大超过此标准,如汉惠帝刘盈娶鲁元公主时,“黄金两万斤,马十二匹”。对应的,女子嫁给皇帝,即当皇后也会要置办一套嫁妆,但置办的花费全由皇帝家来“埋单”。
如清朝同治皇帝载淳娶翰林院侍讲崇绮之女阿鲁特氏时,阿鲁特氏的嫁妆便是宫里置办的,当时由慈安、慈禧这两宫皇太后主持,安排内务府、礼部大臣具体商议拟定。这套嫁妆多达572项,各项都是复数,如冠帽多达28顶,其中朝冠8顶、其他冠12顶、帽8顶,每顶冠帽上都镶嵌了宝石。这在《清同治大婚红档》中,均有详细的记载。
清光绪帝皇后妆奁入宫图
光绪皇帝载湉与慈禧太后侄女静芬结婚时,静芬的嫁妆也是宫里花钱置办的,多达六七百抬,仅抬嫁妆进皇宫便花了六七天时间。光绪大婚共花了黄金6900余两、白银550万两,其中用于给皇后办嫁妆的黄金达3800余两。
三国曹魏皇室嫁女“绢百九十匹”
宋代文豪苏东坡借200贯为外甥女作嫁妆
至于皇家女儿的嫁妆,同样不会少。俗话说,皇帝的女儿不愁嫁。为什么?除了有权势地位外,其嫁妆之丰更令人刮目。据《晋书·礼志下》记载,三国曹魏皇室嫁公主,“用绢百九十匹”,晋司马皇室则依旧例定陪三百匹绢。就此,晋武帝司马炎时于太康八年(公元287年)下诏,“公主嫁由夫氏,不宜皆为备物,赐钱使足而已。”可能嫁妆全是物品不太灵活,司马炎干脆改变旧例,决定以后公主出嫁不必准备物品,给她准备足够的钱就行了。于是,嫁妆,成了“嫁资”。
与皇家相比,古代民间男女婚娶更看重钱财,并形成了一种“财婚”现象。但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嫁娶虽重钱财,毕竟还会考虑对方的门第,到了五代及两宋时期,则完全以财礼的多少来考虑婚事。司马光《书仪·婚仪》中称,“今世俗之贪鄙者,将娶妇,先问资装之厚薄;将嫁,先问聘礼之多少。”有时两家还会把聘礼、嫁妆的数量、品类写进“婚姻合同”(婚契)里,以防止蒙骗。嫁妆的多少,在古代直接决定一名女子日后在婆家的地位,嫁妆丰厚公婆自然会欢喜;反之,新媳妇在夫家的日子很难过,往往被家庭成员看不起。所以,古代再穷的人家在嫁女儿时,都会准备一份体面的嫁妆,让女儿在婆家能抬起头来。
为了不让女儿受委屈,在宋代,女儿自打一生下来就要积攒嫁妆钱,就像今天给孩子准备将来上大学的资金一样。南宋孝宗隆兴元年进士袁采在《袁氏世范》中还就此告诫世人,“至于养女,亦当早为储蓄衣衾、妆奁之具,及至遣嫁,乃不费力。”
有的人家因为没有准备,到女儿出嫁时一时拿不出钱,只好如现在到银行做抵押贷款一样,把自家房子抵押出去,或是向亲朋借钱,给女儿置办嫁妆。如宋代文学家苏东坡,在嫁外甥女时,便借了200贯 “以为遣嫁之资”。
五代时期朝廷征收“嫁妆税”
清乾隆皇帝赐家贫宗室女“嫁妆银”
到了明清时期,“厚嫁”之风盛行,嫁妆的档次也愈来愈高。当时流行的叫法叫“×抬”,那时没有现在的汽车运输,嫁妆都是人工抬到婆家的,故有此说,这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结婚流行“48条腿”、“三转一响”是一个意思。
在明清时期的京城,比较富裕的人家给女儿置办的嫁妆,一般是二十四抬、三十六抬、四十八抬,而富豪家则多至百余抬;普通人家多在十六抬、二十抬,至于穷人家便没“抬”了,雇人用肩扛过去即行。因为“厚嫁”和重聘礼,古代好多穷人家的女儿因此无法及时出嫁,儿子娶不起老婆的现象也很常见。如在清代,即便在“康乾盛世”,都有不少女子因为置办不起嫁妆成了“剩女”,甚至一些皇族宗室女也苦于没嫁妆而无法出嫁。
康熙五十五年(公元1716年),有奏折便称,有41位宗室女因贫不能出嫁。康熙皇帝看到后,便恩赐每人银百两,供其置办嫁妆。乾隆皇帝也曾下旨,赐给家境贫穷的宗室女“银一百二十两以为妆费”。因为嫁资、聘礼不菲,动辄多得惊人,有的朝代借此开辟新税种,收娶“嫁妆税”、“财礼税”。如在五代十国时期的后蜀(公元934-965年)便曾收“嫁妆税”,陈鹏《中国婚姻史稿·婚姻之形态下》中所谓“五代后蜀遣嫁妆奁有税”,就是这个意思。
“彩礼税”出现于元朝,《元典章·户部八》上“聘财依例投税案”条,专门解释此税种的细则。忽必烈(元世祖)当皇帝的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曾有人家收到婚嫁财礼绢匹未上税,被当做偷漏税对象拘了起来。此案例上报中央财税主管部门后,遂作出统一规定,以后财礼要“验价收税,遍行各路照会”。可见,古代结婚也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