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最近发生了件奇葩事,也当真是奇葩事。

一大妈在公交车将要驶过路口时竟然要求下车。

司机当然不会同意这无理的要求。他表示到站台停靠后再下车,随即继续驾驶,没有理会大妈。

岂料大妈见状,竟然冲向司机想要停车!这可吓坏了司机和其他乘客!不得了哇!公车知道撞在一堵墙上才停下来!

最后公安部门判处大妈拘留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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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我是真不了解啊,这可以称得上丧心病狂的举动,不顾他人安危的行为仅仅拘留三天?莫非这大妈有着什么通天背景不成?这违法的代价几乎等于没有啊!

各地网友也是纷纷留言:

某南昌网友:有没有律师朋友!?这难道不算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罪么?三天拘留,逗我?

某甘肃网友:这简直了,女王节过不够,出来横行霸道了?

某河南网友:谁家的没拴牢,出来扰乱公共秩序?

莫黑龙江网友:怕是背景不小哦,本分的人才不敢这样做,要不就是脑子进水了!

不知各位又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