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唐人影视发表声明公布其旗下艺人金晨和公司解约案二审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金晨是唐人影视旗下艺人,2016年8月,金晨向公司提出要求解除合同。2017年3月,金晨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解约诉讼。但法院判决合同是双人自愿签订,且无违法行为,因此金晨败诉,需继续履行合约。金晨于是继续上诉,而昨日,二审已经判决,驳回了金晨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也意味着,金晨将继续履行和唐人的合约,任何和金晨有关的演艺事务都必须通过唐人影视的洽谈、签署和执行。
唐人影视是有“制造精品”的美誉的实力派公司,曾制作出《仙剑奇侠传》、《步步惊心》、《射雕英雄传》等佳作,捧红了许多艺人,比如胡歌,刘诗诗,林更新,袁弘,蒋劲夫等。捧红了许多艺人,却也出走了许多艺人。例如林更新、蒋劲夫、刘诗诗,还有现如今想要解约的金晨。为何唐人如此有实力派的公司却总是留不住艺人呢?
其实,不止是唐人影视,任何影视公司都一样,起初因成本原因启用新人,给了这些明星一个平台,一个机会。而明星们火了之后,对待遇要求自然也水涨船高,但公司的资源就这么多,不可能每一个培养的明星都能出演女一号男一号。因此有的明星在走红之后,不甘于公司限制其发展,而提出解约。但小编认为,明星此举和我们常人一般,都是为了自身的发展,没有问题,但也因切实履行合约。不如效仿刘诗诗,待公司合约到期之后,不再续约,自己创建个工作室或者签约其他经纪公司,这样既不会和公司闹得太难看,也不会影响自身的发展。明星和经济公司都在一个市场范围里,抬头不见低头见,闹得太僵,对明星的发展必然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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