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按照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的定义: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一方故意地利用力量、言辞或其它方式对他方进行身体和精神方面的伤害或虐待,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人身伤害、精神摧残、以暴力威胁、限制他人行动自由和性虐待等。北京红枫妇女热线的创办人王行娟认为,家庭暴力应该包括4个方面的行为,除肢体暴力外,精神虐待、性虐待、限制人身自由和经济上的控制都是家庭暴力的范围。
精神“冷暴力”的伤害难以界定
究竟什么样的行为构成精神“冷暴力”呢·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目前许多家庭中普遍存在的“冷暴力”主要表现为:夫妻双方在产生矛盾时,恶语中伤、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中国法学会全国家庭暴力现状的一项社会调查表明:在发生矛盾的家庭中有88%会出现夫妻双方互不理睬的现象,30%多出现负气使劲关门离家而去或摔东西的行为,48%的家庭会出现互相辱骂的现象,还有20%左右的家庭中,丈夫会威胁并殴打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