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籍民代陈明文与同党籍嘉义县长张花冠的“揽肩风波”,如剥洋葱般一层层掀开,竟是一桩超乎预期的政治丑闻!
一开始,外界以为这只是一件以“性骚扰”为包装的政治恩怨;但随着双方在叫骂中揭开黑幕,内情竟然涉及“政治恐吓”。最不可思议的是,陈明文告诉张花冠,其官司“都处理好了”,即将宣判无罪。“执政党”红人说出如此惊人的“预言”,结果26日陈明文案宣判,图利部分果然改判无罪,泄密罪则轻判六个月,可易科罚金。这结果,令人咋舌。
这出“明花之乱”,堪称是台湾近年来最具张力的政治连续剧。陈明文和张花冠原是亲密的政治盟友,如今却为了接班人和利益问题反目成仇,其中包括性、谎言、地方恩仇、现实利益等各种元素,让人目不暇给。撇开双方的私人恩怨不谈,在这场你掀我、我抖你的对峙中,爆出了不少骇人听闻的内幕,与政治运作和司法审判的“公共性”及“正当性”密切相关,必须严格检视。
此事的转折点,发生在民进党党代会当天。张花冠先是深夜在“脸书”发文,指陈明文揽肩时在她耳边说出恐吓之词,说他“官司已处理好,不会有事”,等无罪确定,要让她“死得很难看”。当天党代会,她还在蔡英文面前发炮,要求小英“评评理”,搞得场面极为难堪。
次日,陈明文随即宣布辞掉民进党“选举对策委员会”召集人的职务,并就“性骚扰”问题向张花冠道歉。这项动作显示,不是陈明文单纯为了表示歉意,而是必须将此事与民进党的“执政”立场作出切割,一则为了止血,二来也为遮羞,以免使民进党遭到波及。
在什么情况下,一个涉及贪渎弊案的当事人,对一桩侦审了十年的案件,可以预言自己“无罪”?依常情判断,可能性不外两种:一是当事人或其他有力人士曾居间疏通关说;二是承审法官私下泄漏审判结果。以陈明文的案件而言,不论是哪一种可能,都涉及政治人物和司法人员的失职与司法运作的严重不公。而如果是两种可能同时并存,那么政治染指司法的黑幕,就益发令人不敢想象。
张花冠还爆料称,陈明文曾承包上市公司工程,搞到地基崩塌,最后由县府收拾烂摊。对此,陈明文之妻则反击,要亲上火线,揭开张花冠的“真面目”。张花冠则打蛇随棍上,称“嘉义政治上大大小小的事,都是她(陈妻)在包”。这些由“明花之乱”爆出的内幕,涉及公共部门的行政正义和公帑的滥用,检调机关难道可以置之不理,不介入调查?
试想,前“检察总长”黄世铭因为向马英九报告柯王关说情事,后来被以“泄密罪”起诉,遭判刑一年两个月。而如果陈明文贪渎案被判无罪,法官竟在十天之前即向他通风报信,让他在外耀武扬威、要挟同僚;这样的法官,没有涉及泄密或渎职吗?请问台司法机构负责人许宗力:法官办案宣判难道没有标准作业规范,而是如此“人情通达”、“礼数周到”的吗?
那天民进党党代会上,蔡英文为了阻挡“特赦陈水扁”的提案,特别提到民进党中央党部会议室墙上挂着“清廉、勤政、爱乡土”七个字,每次都会多看几眼,想到前辈的努力。如果陈水扁的贪渎,提醒了蔡英文“清廉”的重要;那么,对于同是党内中常委的张花冠细数陈明文的“行迹”,蔡英文能装作听而不闻吗?作为主席,她也许想对党内同志的不当作为宽容以待;但作为台湾地区领导人,当她正高举大旗吶喊“司法改革”,却看到台湾法制和司法正义遭到不义之手侵犯,她仍觉得自己可以装作若无其事吗?
陈明文是英系大将,一度要问鼎台立法机构负责人的宝座。党内要求“赦扁”,蔡英文也派他前往与陈水扁协商,研商“局部特赦”。对于自己身旁爱将的诚信受到如此严重的质疑,蔡英文恐没有逃避的余地,必须查明真相,否则司改岂不成空谈?
本文原载于台湾《联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