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表态:已注册“小沈阳”商标

  贴牌商是谁?根据招商信息显示,应是“同和堂集团香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记者登录该公司网站,找到了2011年2月17日发布的两则关于“小沈阳”安全套的招商信息,联系人为王某。王某介绍,“同和堂集团香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其原来注册的公司,现又新注册了一家商贸公司。“小沈阳系列”安全套是该公司产品,由“山东××乳胶科技有限公司”代为加工。

  对于使用小沈阳卡通形象是否会侵权的疑惑,王某说,卡通动漫形象不存在侵权,而且他们已经注册了“小沈阳”的商标。随后记者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上查到,“小沈阳”三字确实于2009年5月14日被申请注册,注册的商品服务类别包括子宫帽、避孕套等多种产品,申请人栏内的姓名正是王某,不过备注栏内清楚注明了:“商标已无效”。

  律师说法:是否侵权存在争议

  那么,安全套使用小沈阳形象,到底有没有侵权呢?“这主要涉及肖像权和名称权,但是否侵权存在争议。”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陈俊律师说,虽然一看到漫画大家就意识到是谁,但肖像要针对具体外在形象,对方毕竟没有使用小沈阳本人的真实肖像,在法律法规上不好界定。至于名称权而言,使用的是艺名而不是本人真实姓名,也打了“擦边球”。

  虽然是否侵权存在争议,但并非没有问题。陈俊律师说,如果商标已无效,该产品还继续使用该商标进行生产销售,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可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本山传媒:将对此进行调查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致电本山传媒集团艺术总监刘双平。作为本山传媒集团官方发言人,刘先生表示,他们还不清楚此事的来龙去脉,要先对细节进行调查了解,才能予以回应。刘先生强调,他们会认真对待这件事,希望媒体不要进行炒作。

  据了解,这已不是计生用品第一次盯上东北二人转文化。早前,就曾有商家抢注“二人转”为计生用品商标。赵本山当时接受媒体采访时,态度非常愤慨:“太恶劣了!民族文化不容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