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用低档白酒灌装成名牌白酒,被抓时有近百万元的假酒待售。昨天,通州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6年,罚款40万元。

  现年36岁的杨某是河南省人。法院查明,去年9月至11月间,杨某在位于通州区的一处租赁平房内,用低档次白酒灌装、贴标、包装等方式,制作假冒伪劣的“洋河”、“红星”、“牛栏山”等品牌白酒。同年11月29日,杨某被工商部门查获,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待售的假冒伪劣“洋河天之蓝”、“红星珍品二锅头”、“百年牛栏山陈酿”等共计3000余套,共计价值91.8万余元。

  法官表示,这些假酒都准备发往外地,销售价格也比正品价格低20%左右。法院认为,杨某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宣判后,杨某表示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