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7年开始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中第四十二条明文规定“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这意味着患者可持医院处方前往任意药店买药。

  记者现场采访了多名患者,他们均表示没有考虑过到其他地方买药。“我不清楚其他药店是否可以买到这个处方上的药,医生叫我来何医药房买,处方上面又写着药店名,我不敢到其他地方买。”一位患者告诉记者,“‘何医药房’听名字应该就是何贤纪念医院的下属药店,肯定比其他药店信得过。”

  药店

  没标“何医药房”不能买药

  昨日,新快报记者在何医药房内发现,工作人员在收钱后并没有主动出具发票,只是提供了一张小票,而当有患者向其索要发票时,店方便以各种理由推托——“电脑网络有问题,打印机也坏了,没办法开发票。”

  新快报记者尝试拿着没有标注“何医药房”的处方在该药店买药,却被拒绝了。“我们这里只收取有标注的处方,没有标注的处方你要回医院缴费。”该店员说。有市民怀疑,药店此举与医院有利益挂钩。

  医院

  药店与医院经营无关

  患者可以到别处买药

  广州何医药房有限公司负责人黄先生表示,何医药房由何贤纪念医院投资创办,旨在为医院药房种类作出补充,同时让病人拿药更加方便。“药店属于自负盈亏,与医院经营无关,两者没有从属关系。”黄先生说。

  对于药店为何无法向患者提供发票,以及只接受标注“何医药房”的处方单的问题,黄先生称“会马上跟进解决”,“药房刚刚搬迁,许多配套仍在完善当中”。

  而医院在处方上标注“何医药房”字样,是否存在诱导患者前往该药店消费的嫌疑,何贤纪念医院一名副院长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院方只是引导并非强制,与患者的理解有所偏差。“这家药房药品的进货渠道有保证,我们只是推荐患者在这家药店拿药,如果他们不想来此买药,也可以去其他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