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广东的张某,去年下半年到南京打工,但觉得干活太累钱还少。今年3月,他私自离开单位,不干了,然后一直就在街头流浪,找网吧上网,累了就找个小旅馆睡一晚。今年3月24日下午5点左右,已经身无分文的张某无处可去,他想到了自杀,于是就跑到雨花台区某小区的一栋18层楼楼顶,准备跳楼,但他在楼顶站了2个小时,都没有勇气跳下去。

  没自杀成,张某便下了楼,在小区里瞎逛。这时,天已经黑了,张某突然发现一个孤身女子在小区里走。他便从包里拿出随身携带的菜刀,冲上去顶住这个女子说:“别动,再动就砍你,跟我走!”被张某劫持之后,这名女子害怕极了,既不敢叫喊,也不敢反抗,只能跟着张某一起,到了张某刚才想自杀的18层楼顶。到楼顶后,张某用随身携带的胶布,把女子绑在了楼顶的水管上。为了求生,该女子跟张某耐心聊天,安慰张某。张某表示,自己没钱,日子过不下去,觉得活得没意思。女子安慰他说没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自己包里有800块钱,如果张某愿意,可以拿去。张某掏出800元钱后,便跑了。在张某走后,女子慢慢挣脱开绑在手上的胶布,拿出手机拨打了自己老公电话。原来该女子姓王,租住在这个小区。王女士的丈夫接到电话后很快赶到,将王女士救下,并报警。

  接警后,雨花分局立即投入警力寻找线索。而就在当晚,雨花分局网安大队发现有人在QQ上发帖,说今晚抢了一个女子800元,描述细节很像王女士报警的情节,而发帖人在网吧登记的身份证是秦某某。雨花公安分局民警迅速查处,秦某某在雨花台区一小旅馆登记入住,目前没有退房。公安干警直接到小旅馆房间,开门后直接将睡在床上的一名男子抓获,而这个男子就是刚刚抢劫了王女士的张某。张某被抓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解释说,用来旅馆登记的秦某某的身份证是多年前捡到的,而自己真的是想自杀,所以随身带了把菜刀,想自己砍自己又怕疼,想跳楼又不敢,最终为了弄点钱吃饭上网,选择抢劫了王女士。

  由于张某的行为异于常人,公安机关对其作了精神鉴定,而精神鉴定的结果是张某精神没问题,应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近,张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南京雨花台区检察院批捕,他将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