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整容日记》中,女主角为了改变相貌,踏上了整容“不归路”。现实生活中,疯狂整容的毕竟是少数,但还是有不少求美者有勇气在脸上动刀子。南京市民李丽(化名)就是一位执着于变美的女性,可她没想到,整容的后果竟然是毁容。
为维权,她先后两次将一家美容医院告上法庭。近日,该案在秦淮法院开庭审理。
求美隆鼻却导致毁容
早在1990年,李丽就做过一次隆鼻手术,但她还是觉得鼻子不够完美,2004年底又找到南京一家美容医院进行鼻部整容。这次,共做了隆鼻术、鼻尖延长术、鼻小柱延长术。术后,李丽很满意,觉得整过鼻子后,脸部明显立体了很多。
可是,到了2010年,李丽忽然发现自己的鼻子出现异常,一开始是红肿,渐渐鼻头开始溃烂,可以看见鼻子里面的假体。此外,她鼻子上的皮肤也变得凹凸不平。发现情况不对,李丽赶紧去医院就诊。
医院经诊断后认为,上述情况可能是由“过敏”引发的,并建议李丽通过手术将鼻子中的假体取出。同时,医生告诉李丽,根据她鼻部的情况,术后很有可能出现畸形和明显的疤痕。
在征得李丽的同意后,医院很快为她安排了手术。术后康复阶段,李丽发现自己的鼻尖下端,出现了一个明显的凹洞。
修复后又向美容医院索赔
2011年,李丽向原白下人民法院起诉了美容医院,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李丽鼻子毁容与美容医院有直接关系,判决美容院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李丽一半医疗费用近8000元。
此后,由于无法接受鼻子毁容,李丽到上海一家医院对鼻子进行后续治疗,共花费了2万余元。李丽认为,是之前的美容医院把自己弄成这样子的,应该为自己的后续治疗负责。
于是,李丽多次联系美容医院,希望他们赔偿自己的医疗费与交通费,但对方始终没有回应。
李丽再次将美容医院告上法庭。法院开庭审理后,专程向权威整形专家进行了咨询,最终认定,李丽的后续治疗与之前的整容有关,这次治疗的相关费用都是修复鼻部畸形产生的,美容院应该对此负一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