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曹军重伤的原因,汾阳警方解释称,是曹军自行从派出所跳楼。而曹军的家人根据现场情况及已经掌握的证据,坚决否认曹军是自己跳楼,认为其是被个别警察打伤后从楼上扔下。

  □伤者自述

  讨债中爬房被误认成小偷

  对于事件的发生,曹军回忆称,2013年6月20日晚9点多,他前往位于汾阳市府学街的警苑小区讨债,住在这个小区的一户人家拖欠他近9000元,而且他讨要多次对方都没有还钱。在到了小区后,曹军确认欠债人在家中,且这户人家位于二楼,阳台正好就在门卫室房顶上方。曹军一怒之下爬上房顶,来到了欠债人家的窗外,“当时很生气,上房也是为了把他们堵在家里”。

  由于当时已是晚上,一个人突然出现在房顶,且一直守在一户人家的窗外,旁边的居民产生了怀疑。据曹军回忆,他到房顶大约20多分钟后,就有小区的保安和警察赶到现场,他猜测应该是小区居民把他当成小偷,所以才报了警。两名警察和一名保安到场后,进入了欠曹军钱的那户人家,将曹军从阳台拽进了屋内。曹军说,他当时就向警察解释,自己是来讨债,可能情绪太激动,所以才上到房顶。

  被警棍打中头部记忆中断

  两名警察简单询问户主后,将曹军带回了附近的太和桥派出所。

  曹军说,在来到派出所后,他首先被带到了一楼的一个房间,大约几分钟后,3名警察将他带往二楼的一个办公室,这个办公室临街,屋内只有一些桌椅。进屋后,3名警察要求曹军交代“为什么要上到房顶”以及“是不是小偷”,曹军再次向警察表示,自己是去讨债,情绪比较激动才爬上房顶。曹军表示,3名警察没有听他的解释,开始对他拳打脚踢,他招架不住,只能想办法护着自己。

  在被殴打时,曹军依然辩解,自己不是小偷,但警察没有停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