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多家单位存款
《北京晨报》报道,赵克宁大学文化程度,案发前无业。经一审查明,1997年10月至11月间及1998年3月间,赵克宁明知北京中恒企业发展公司法定代表人陆峰、职员张重德(均已判刑)等人意图从银行骗划存款,仍以支付高额高息为诱饵,介绍保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和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科学技术开发中心分别将1000万元和200万元存入某银行。赵克宁利用上述两单位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卡,私刻印章,与陆峰伙同邢某(已获刑)等人,利用假印章伪造转账支票,先后从银行骗划出存款共计1194.5万元,造成银行损失990余万元。
此外,在1998年1月至4月间,赵克宁还将其他三家公司预留在某银行的印鉴卡提供给张重德等人,致使陆峰等人骗划出上述单位存款共计3496余万元,造成该银行损失1900余万元。综上,赵克宁共计参与对5家单位存款的票据诈骗活动,诈骗金额共计4690.79万元,至今大部分损失未追回。1999年8月1日,赵克宁被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2012年9月10日,赵克宁在京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