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事特办”是一纸空文?

  另外,刘丽还查到在2014年1月18日,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小组曾召开会议,并决定在2014年1月17日之前未接到征缴通知的单独家庭,可以在6月30日之前补办手续,“特事特办”。

  为此,刘丽先是去为自己办了独生子女证,证明自己家确实是“单独家庭”,1月24日,她顺利拿到了想要的证件。接下来为了赶在6月30日之前为孩子办理合法手续,去了计生局好几趟,可对方告知只有怀孕未生的才能“特事特办”,像刘丽这样生下来的不算。

  “可我要是没生,计生也不能给我开罚单啊!照这么说,哪里有符合浙江省补办手续条件的家庭啊?”刘丽说,“我是去年5月怀孕的,预产期是今年2月,要不是早产,也碰不上这事,他们到底是为老百姓考虑还是想要钱?”刘丽很无奈。

  “过渡期”是伪命题?

  长期关注计生政策的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吴有水律师表示,去年12月28日出台的全国人大“单独二孩”政策,应当在通过之日当天就有效。至于决议中提到各地应尽快修改地方政策,只是为了符合该决议要求,并不是说要等当地政策修改完才能执行。在决议与地方政策出台前这段时间,也就是所谓“过渡期”,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