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情与理之间、在爱与不信之间,如何兼顾呢?个人的看法是,能不能更直接一点,不用“走程序”来玷污“程序”,巩固现有程序的透明和刚性,同时容许少量的公众关注的法外“特例”——类似这次事件的。
高考前夕,江西宜春两名高三学生在公交车上被持刀歹徒砍伤,柳艳兵奋勇夺刀,防止了更多人遭到伤害,两人因伤无法如期参加高考。
这个令公众点赞的故事,有一系列温情的后续:先是教育部表态二人康复后将组织单独考试;随后,清华大学等十多所高校争抛橄榄枝;日前,两人参加了由江西省教育院组织的单独考试后,分别“低调务实”地选择了本省的南昌大学和江西财经大学。
清华欲招夺刀少年:还是靠成绩,请看下一页
好人好报,似乎比较圆满。但是,偏偏颇有些人“不解风情”,指向了这背后的招录程序。
有意思的是,教育部门的确是很在乎这个“程序”的。早在一个月前,江西教育主管部门就表态:相关高校要招录两位“夺刀少年”,“还需符合教育考试招生部门的招考政策,经过必要的程序”。相关高校的表态也是:“在不违反相关政策的情况下,愿意帮助他(柳艳兵)早日实现大学梦。”
但程序的确有瑕疵:从单独命题、英语未设听力、成绩不公布(据媒体报道,确定录取时当事学生还不知道成绩)到宣布录取,可以说几乎是在预定录取的基调下的“一路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