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消息:残保金该不该公开?近日,平常“默默无闻”的残保金,其运行现状到底如何、如何从制度上改进,成为关注焦点。
《新京报》报道,尽管残保金纳入财政预算,但只涉及收支总数,对具体支出并未公开。专家认为,残保金的征收和使用为公益性质,社会公众有权知情。有专家则建议,应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公开透明的运行体制。
残保金缴纳标准各不相同
逾期要收滞纳金,如果拒不缴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残保金全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995年财政部专门下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残保金的来源: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须缴纳残保金。
此外,还明确了残保金的收取标准: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缴纳。
根据财政部规定,目前各地方都制定了相应实施细则。1.5%的残疾人就业比例是通行指标,各地标准不同,多在1.5%-2%之间浮动,如河南、河北、湖北、江西、湖南、浙江等均为1.5%,上海为1.6%,北京则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