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笔录显示,曹智磊当时交代,租住处缴获的毒品是同住人邓波的。他和谢赛华、谢当杰两人都是帮老板邓波“送货”的;毒品则是从广东惠州一个叫“明仔”的毒贩那里贩运到郴州,每次贩毒量都很大。

  一起跨省市特大贩毒团伙案告破,黄百炼回忆说,当时的疲惫感一扫而光。该案随即被定名为“7·18”案。

  但案子并没有按照黄百炼的设想发展下去。

  7月19日下午,三大队民警王斌称按黄中祥指示向黄百炼要走对曹智磊、邓波的问话记录。之后说,“黄支队讲你材料要不得,让重新问话。(这里)不关你的事了”。

  黄百炼说,当时他以为是自己刚来,案卷材料搞得不规范,并没有往别处想。

  马仔进了看守所 毒贩成了见证人

  在讯问现场,黄百炼见证了随后重新进行的那场令他一生难忘的审讯。

  王斌问曹智磊:“贩卖毒品罪法院可以判你十五年、无期甚至死刑;非法持有毒品罪法院会判你七年以下徒刑,你愿意作贩卖搞还是非法持有搞?”曹智磊想了想,答:“作非法持有搞。”王斌又问:“你吸毒有几年了?”曹智磊答:“我从不吸毒,不信你可以验尿嘛。”王斌问:“你不吸毒,持有这么多毒品在家干什么?”曹智磊答:“那么我就承认吸毒。”于是,缴获的大量毒品变成了供曹吸食消费的,邓波则轻松逃避了法律追究。

  黄百炼被这场“审讯”惊呆了,他向黄中祥“投诉”,黄中祥却承认王斌按非法持有罪问话是他的意思。

  经黄中祥审批再报局领导同意后,曹智磊被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拘,邓波则被释放。

  黄百炼对此坚决反对,最终黄中祥决定:邓波被作为一般“吸毒人员”先送郴州市精神病院的自愿戒毒所戒毒。

  心怀疑虑的黄百炼留了一手——“我打电话给戒毒所的负责人,说邓波系特大贩毒嫌疑人,除非我亲自在场,否则绝不放人。”

  判决书显示,王斌、余菁二人对曹智磊非法持有毒品罪书写了有关法律文书及案件材料,但在组织材料时没有将黄百炼对曹智磊、邓波所做的材料装卷,只是将自己所做的讯问笔录及王斌重新开具的《扣押物品文件清单》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