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擒“内鬼”
2010年8月,黄百炼将以邓波为首的特大贩毒团伙成员5人移送检方起诉。当年年底,首犯邓波被判处无期徒刑,从犯谢赛华、谢当杰、曹智磊分别被判处15年、12年、9年有期徒刑。
此外,涉入此案的两名警界“内鬼”,唐凯被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特警王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对于在办公室丢失的毒品和民警涉嫌徇私枉法之事,黄百炼继续向上级领导反映。然而,“7·18”案结案后,黄百炼向省公安厅反映检举不久,郴州市公安局向他传达了一个决定——停职,三大队由副大队长主持工作。
2011年3月18日,黄百炼再次被停职反省。同时,市公安局组成了调查组,对黄百炼和“7·18”案件进行调查。
早在2009年9月中旬,湖南省公安厅纪委组织的联合调查组进驻郴州,对黄百炼反映的黄中祥、王斌涉嫌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王斌涉嫌盗窃毒品进行调查,但后来未见处理结果。
对黄百炼而言,每一次打击都带来巨大的压力,但也让他明白,事情不弄个水落石出,自己将更没有退路。
2011年5月,黄百炼正式举报到检察院,检察院一直没有答复。黄百炼开始投书媒体。
2011年6月底,媒体披露了黄百炼在侦办贩毒案件过程中,因举报上司及下属涉嫌包庇毒贩而被“整肃”的事件。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责成郴州市人民检察院“迅速调查并及时报告进展及结果”。
郴州市政法委书记王碧元召集多个部门研究黄百炼举报的内容。但就是否追查涉嫌包庇毒贩的警察,会上,警、检却意见相左。
检方认为王斌等人涉嫌徇私枉法、包庇毒品犯罪分子;两包毒品在禁毒支队的办公室柜子里不翼而飞,王斌有重大偷盗嫌疑。检方的意见是,公安局应该立即立案并由刑侦部门进行侦查。
但郴州市公安局代表则认为仅凭黄百炼当时对贩毒嫌疑人邓波、曹智磊的讯问口供,不能认定就是贩卖毒品案;而黄中祥、王斌等人把贩卖毒品降格为非法持有毒品重新讯问,是根据办案的需要。更为重要的是,对于黄百炼的举报,“市公安局纪委和湖南省公安厅纪委都成立了专案组,结论就是黄中祥、王斌不构成犯罪,我们要维护省公安厅纪委和郴州市公安局纪委的威信”。
2012年12月6日,凤凰卫视专题报道黄百炼举报公安“内鬼”后,2012年12月12日,郴州市公安局召开干警大会,局长唐国栋公开声称,省公安厅的结论是王斌等无罪。
实际上,举报黄中祥及王斌的不止黄百炼一人。曹智磊被捕后,其父曹继跃认为儿子是被诱供构陷。“我儿子是犯了法,但离开农村才一个月的孩子怎么可能就马上成了家财万贯的毒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