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上演“无间道”
2009年9月1日,在案发45天后,邓波终于被刑拘,关进了看守所。同时,公安局的“内鬼”开始浮出水面。
曹智磊交代:7月21日,他被关进看守所的第三天,也就是王斌将毒品“丢了”的同时,交警支队协警唐凯身穿警服到看守所当面告诉他,“我公安局的朋友在帮忙,只要案子定为非法持有,邓波就会没事,然后我们马上来救你......”
事后经司法机关查证,唐凯所称“我公安局办案的朋友”系指王斌。
曹智磊还交代,后来,邓波见搞“非法持有”不行了,又叫人给他送来一封信,让曹“看远点”,一个人把贩卖毒品的罪扛了。
信中,邓波声称家里的人在法院工作的很多“......把罪降一个档次就是7年起步的案子,把你判个7年最多也就三四年就可以出来了”。
黄百炼打报告要求将唐凯刑拘,支队长费丰玉最终的决定却是将唐凯送自愿戒毒所。
后来,唐凯被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妨害作证罪起诉。根据法院的判决书,唐凯不仅涉嫌妨碍作证,还是一个有两年吸毒史的吸毒人员。更让人震惊的是,他还是一个藏在公安局里的毒贩,是邓波贩毒网络中的一个重要成员: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他从邓波处购买毒品,然后转卖给下线,仅曹智磊每月都给唐凯送几次麻古和冰毒。
黄百炼回忆,在送唐凯入戒毒所途中,唐凯突然对黄百炼说,“不要太认真了,这样搞,你手下两个人可能公务员当不成”。黄百炼感觉唐凯是重要知情人,就找到唐凯的父母和郴州市公安局的一个中层干部做其工作,希望唐凯把公安“内鬼”与500克毒品讲清楚,唐凯表示愿意配合,案情有了重大进展。可是第二天上午,戒毒所所长打来电话称,有两人穿警服开警车亮警灯用话筒喊“唐凯挺住”。
戒毒所的廖双莲等人在办案笔录中陈述,郴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王曦两度到所里要求会见唐凯,甚至要强行将其带走。感觉顶不住的黄越级找到了一位副局长,局领导下令对王曦采取措施。经尿检等手段查证,王曦也是一个吸毒者,曾从邓波的家人处拿了8000元“感谢费”。
2010年1月,被抓获的毒贩邓波的女友张莉供述了另外一个让黄百炼担心的事情:邓波在被控制后,其通讯自由丝毫没有受到限制,不仅能一天内多次通过她与唐凯联系,并且对公安局内证物丢失、黄百炼到省城长沙告状等都了如指掌。
张莉和邓波母亲侯春芳还交代,邓波被抓后,其好朋友、一个姓周的人来到她家,说找到了公安局里帮忙的人将邓波搞出来,但对方索要15万余元,他手头钱紧张,让侯春芳凑齐3万元。
2014年5月,黄百炼对记者说,调查至此,他已经明白了一干人等积极为邓波开脱罪行,远非后来王斌等人在法庭上说的“为朋友帮忙”那么简单。
众多口供、证词证明,在7月19日17时王斌插手案件之前,黄中祥和王斌事先就定好了要给案子改为“非法持有”,以便将邓波解救出来。王斌除了伪造口供、改写扣押物品清单、销毁罪证(王斌盗窃转移两包毒品)外,还在拍摄缴获毒品照片时做手脚,故意不将被偷走的两包毒品拍进画面,并在照片上添加带有欺骗、误导的说明。